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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月亮湾二手房秘籍:开发商不给房屋备案应该怎么办

编辑:臻房小苏日期:2020-09-21 09:05:44 浏览量(

摘要:海南文昌月亮湾购房,开发商必须将海南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如果开发商不海南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有可能是因为没有预售证或者其他手续不全,导致无法备案。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申请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开发商不给房屋备案应该怎么办 海南文昌月亮湾房产网,海南岛月亮湾的房子都是无价的,我们买的是环境,是空气。更何况是附带着各种美的房子。

开发商不给房屋备案应该怎么办

开发商必须将海南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如果开发商不海南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有可能是因为没有预售证或者其他手续不全,导致无法备案。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申请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开发商五证齐全,但是却迟迟不海南购房合同备案登记的话,可以向房管局投诉处理。

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月亮湾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海南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对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就是给预售的每套房屋合同编上不同的号码,明确规定不能私下更改合同,在预售中一套文昌月亮湾房子一般只能卖给一个人,可以有效地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出现的重复销售、重复抵押现象。除了可以规避“一房多卖”的风险,海南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也是海南购房者申请贷款的一个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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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备案的法律效力

商品房预售的登记备案制度可以保护海南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避免和预防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在很大程度上起着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的作用。但该制度本身并不是一种物权登记,它使海南购房者取得了对尚未实际存在即尚在建的商品房的具有物权性质的期待权,而且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只赋予了商品房预售登记行政上的意义,却未赋予其法律强制上的意义。如果将登记备案的行政义务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民事法律效力捆绑在一起,显然是不符合民法理论及相关法律规定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只作为一种行政意义上的义务,并非合同的生效要件,其所登记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在传统民法中,登记制度是针对不动产的物权归属和变动而设计的,而预售的商品房是在建设中的期房,在买卖时还未建好,也不可能和现房那样成立完整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或其他物权,更谈不上因物权的变动问题而产生对期海南房产权的登记。

海南月亮湾楼盘卖点:未开发的原始海滩,到处充斥着原始的美丽。绝美的11公里海滩是你一生绝无可能见到过的美景,细沙如泥,贝壳成千上万。你纸得拥有一次亲历!上山现在有旅游车了,景点免费,但是旅游车收费,如果体力好可以自己走到上面,上面有个军队的哨所,所以这里只能远眺月亮湾,海水湛蓝,衬着白色的沙滩,还真的像月亮呢。,海南月亮湾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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